广州市白云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07-101028-0011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1ZC91
(2)标的内容概况:
户籍特殊独居人员居家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维护和居家安全照护及居家养老服务;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C1902(社会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设立白云区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白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白云区辖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截止至2019年12月,白云区户籍老人180026人,占户籍人数的16.67%,其中60-69岁100232人,70-79岁55311人,80-89岁21051人,90-99岁3377人,100岁以上55人,户籍特殊独居人员1833人。全区有镇(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22个(含居家养老服务部和日间托老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214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91个。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末期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①投标人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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